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购物车
    0

    方城县编办“三步走”完成取消行政职权事项37项

    信息发布者:usaqzy
    2017-08-22 11:00:17   转载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省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豫政[2016]7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职权事项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豫政[2017]19号)要求,方城县编办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采取“三步走”策略,圆满完成取消行政职权事项37项。

      一是专题部署,对标上报。编办印发了方审改办〔2017〕1号文件,对上级文件进行转发,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县政府各部门、各相关事业单位对标文件要求,对本单位内行政职权事项进行清理规范,认真填写相关表册,经一把手签字盖章后,及时上报。

      二是审核把关,下文公示。编办结合南阳市取消的行政职权事项内容,对各单位上报的表册进行汇总、初审,经法制办审核确定,决定取消行政职权事项37项,其中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4项,其他职权7项,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相应取消,并印发了《方城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方审改组〔2017〕1号),进行了公开公示。

      三是跟踪调整,落实到位。编办跟踪督促各单位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方法,切实增强行政审批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对权责清单作相应调整,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提高服务企业、群众的效率和水平,加快构建便利创业创新的治理体系。


    打赏捐赠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